程朱礼法学研究pdf

图书网 2020年2月26日20:07:16程朱礼法学研究pdf已关闭评论2.4K
摘要

《程朱礼法学研究》为新儒家法哲学开山之篇,宋明理学接续之作,借理一分殊之休系,扬秩序重建之宗旨,庶几于西学法理独占之坛为祖先争回一席。

程朱礼法学研究 作者:宋大琦

程朱礼法学研究 出版社:山东人民出版社

程朱礼法学研究 内容简介

《程朱礼法学研究》秉持儒家价值立场,遵循理学思维方式,通过对以程朱为干的宋儒礼法思想资源梳理整合,初步建立了新儒家法哲学的框架,既是法哲学研究,也是新儒学研究。程朱礼法学以天理为礼法之形上依据,以大理循环的礼法之开显路径,建立了以礼为秩序框架,以仁为价值内核,以参赞化育为最终目的的法哲学体系。

在这个体系内部,理作为“形式因”,通过层层开显而由宇宙法过渡到人定法,作为“动力因”由生生之机过渡到仁爱正义,天理与人欲的斗争形成了理一分殊的规池体系,而人作为实践主体,通过存理灭欲、克己复礼实现人生意义和宇宙目的。

程朱礼法学研究 目录

绪论:寻找中国的法哲学

一、问题的缘起与研究意图、基本立场

二、学术史的回顾

三、研究方法、基本立论及内容安排

四、本研究的创新之处与可能的意义

第一章 礼法学在理学体系中的地位

第一节 理学史的回顾

一、儒学的传续

二、理学史的回顾

第二节 理学的逻辑体系

一、本体论

二、流化论

三、人性论

四、实践论

第三节 礼法学的对象范围及其在理学体系中的位置

一、程朱礼法学的对象范围和法学地位

二、礼法学在理学体系中的位置

第四节 程朱礼法学的基本思路

一、理:秩序的依据和根源

二、礼法:理在人世的呈现

三、外礼内仁:天理在人世的展开

四、克己复礼:理在矛盾运动中回到自身

第二章 礼法——法的外在形式

第一节 礼法——中国的古代法

一、西方模式的困惑

二、礼、政、刑的起源和中国古代法体系结构

三、礼、政、刑三者的关系

四、古代思想家对礼、政、刑及礼法关系的看法

第二节 理向礼的过渡

一、理与气、事的一般关系

二、序:礼之本体

三、和:礼之功用

四、分:礼之形成

第三节 礼向法的过渡

一、逻辑的过渡

二、历史的过程

第四节 “定在”的法

一、定在法核心内容是三纲五常

二、纲常是否绝对化的问题

三、纲常是理气共建的历史体现

四、纲常制度是动态的存在

第三章 仁义——礼法的内在精神

第一节 性:天理于人身的体现

一、性与天道、人心

二、性之善恶及根源

三、天命之性的平等

四、具体人性之构成

第二节 作为生命本体的仁

一、先儒对仁之论述

二、宋儒的生生释仁

三、仁的创生意义

四、仁的流发普及

第三节 作为道德本体的仁

一、仁由天道向人道的过渡

二、仁由爱己向爱人的过渡

三、仁由仁爱向公理的过渡

四、仁之条目及其法理意义

第四节 仁、义、礼、智的关系

一、仁义礼智的普遍关系

二、仁与义的关系

三、仁礼(义法)关系

四、仁与智的关系

第四章 礼法自身的展开

第一节 理欲之争:礼法的驱动力量

一、理欲冲突的由来和地位

二、理学对理欲关系的探讨

三、理欲之争的展开

四、理欲之争的补偿

第二节 理欲之分:单个规范的确立

一、“分”字作为法理术语

二、分的产生机制与解决的问题

三、仁义礼智与定分原则

四、格物致知与分之发现

五、理欲之分与权利义务之分的比较

第三节 理一分殊:法律体系的形成

一、理一分殊的渊源和义理

二、礼法的理一与分殊

三、纲常制度:定在的理一分殊

四、中和:和谐健动的理想秩序

第四节 克己复礼:法律实践的指归

一、法的实践是克己复礼

二、克己复礼的内外约束

三、克己复礼与自我实现

四、克己复礼与天人合一

第五章 礼法学理论具体应用举隅

第一节 义利

一、义利问题的由来脉络

二、理学在义利争辩中的立场

三、以义为利:制度的伦理原则

四、公平与效率:义利之争的当代意义

第二节 王霸

一、王霸问题的由来和意义

二、朱熹与陈亮的王霸之争

三、理想与现实之间:王霸问题的引中思考

第三节 德刑

一、德刑问题的由来和脉络

二、理学对德刑关系的探讨

三、德主刑辅的二重意义及法治之争

第四节 变法

一、历史上关于变法的一些探讨

二、礼法中的可变与不可变

三、变与不变的天道依据

四、可变与不变的现实意义

结论和余论

一、结论

二、余论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程朱礼法学研究 精彩文摘

宋明之际还有一些不属于理学或基本不属于理学的其他儒学流派,其中有一些是理学的理论对手,也应重视。其中最重要的是北宋王安石的新学和南宋陈亮、叶适的功利学派,本书将在涉及它们的章节再做介绍。佛老二氏也是理学的主要理论对手,因其博大庞杂,本节无法介绍,也将在问题涉及时具体言之。

从以上的回顾中我们可以看到,理学是将传统儒学义理化的新儒学,时跨宋、元、明、清四朝,主要思想家集中于宋、明两代,二程一朱熹理派一系是其中主流。元明二代,由于统治者的倡导,理学成为官方意识形态。明朝中后叶,陆王心学在学术上兼收了气派、性派的一些思想,异军突起,压倒理派,但并未取代理派的官方地位。气派、性派由于缺乏学术传承链条等原因,理论不如理、心二派完整彻底,当时影响不大。但在现代被学者重视,地位有升高趋势。本书以程朱的体系为宗,同时,各派的真知灼见,凡能补充进程朱体系之中的,都在本书试图引据之列。

第二节 理学的逻辑体系

古人曾经将理学的概念、命题汇总编纂过,①今人也曾总结出概念59个(组)、命题147种。②理学的观念、范畴既繁多,理学家们的理解之间又多少有些差异,将其梳理清楚十分不易。当代研究多按思想家的人头来统领观点,蒙培元先生的《理学范畴系统》独能打破人头、流派界限,按全部理学逻辑体系展开论述。①张岱年先生在《中国哲学大纲》中,以哲学问题为纲,将古代哲学系统化。②本书借鉴蒙培元先生范畴研究的方法和张岱年先生的以问题带体系的方法,在宗主程朱的前提下,围绕理气、理欲、心性、仁礼核心范畴,将概念、论题按逻辑关系,组合在一个大框架下介绍。为叙述方便,编排为本体论、流化论、人性论、实践论四个部分。

一、本体论

本体论探讨的是现象世界的终极依据问题,也称之为形而上学。古人曾经用“天”、“命”、“道”等各种名词称呼万物之本,其中“道”这个词最为通行,《易·系辞》日“形而上谓之道,形而下谓之器”,又日“一阴一阳之谓道”,是儒家形而上学或日道学的最早源头,可见,道之学说是本体及其流行规律之说。但《易经》也不仅仅是儒家的经典,古代的“道学”也并不属儒家专有,探讨形上问题之学皆可被笼统称为道学。老子对“道”进行的探讨可能更为深刻,其日:“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日道。”③又说,“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②先秦对道的追问止于此,并不令人满意,因为《易经》的“道”太简单,老子的“道”还是摆脱不了物质性,这样的回答是在说宇宙衍生过程,对本质问题语焉不详。魏晋玄学和隋唐佛学将本体问题的探讨引向深入,出现了“无”、“空”、“般若”、“阿赖耶识”等概念,宋明理学在消化佛老之后提出了自己的本体论,并最终以明确的“理”的概念取代了模糊的“道”的概念。

理学历史中,周敦颐最早提出了“太极”的本体概念,他的《太极图说》说:

“无极而太极。太极动而生阳,静而生阴,静极复动。一动一静,互为其根。分阴分阳,两仪立焉。阳变阴合而生水、火、木、金、土。五气顺布,四时行焉。五行一阴阳也。太极本无极也。无行之生也,各一其性。无极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气交感,化生万物。万物生生而变化无穷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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